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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陽光正好,我從學校慢步回來,經過那個轉角,那位阿桑的家。之前老是騎著腳踏車匆匆而過,對我的鄰居點個頭,她問句:麥去佗位?我回頭大聲喊:去讀冊!只是這樣。

但是這天陽光正好,我走得慢,偶爾斜打傘,瞇起眼睛感受陽光的溫暖;遇見了阿桑,高興地停下腳步,聊了起來。


「呷飽沒?」


阿桑說,妳看起來好像沒幾歲。我說,阿桑,我今年要滿二十八囉!她連忙揮手搖頭說,麥擱讀啊,查某囝仔讀那麼多冊沒路用,卡緊結婚要緊……


好啊,我說:阿桑妳有機會幫我介紹吧。


接著阿桑想起來了,不久前有一個女孩,她本來也是要跟男朋友結婚,可是男朋友後來去娶別人了。這個女孩打哪來的呢?不知道,她就拖著一大箱行李,在阿桑的轉角停了下來,向她問:阿桑,妳這椅子借我坐一下,好嗎?

這個女孩對阿桑說:來到這裡,遇到惡房東,一時也找不到落腳處。阿桑說,出外人,大家互相照顧,就讓女孩留宿在她家後頭的一個小房間裡;這一住,竟也十來天。她要墊些租金,阿桑堅持不收。出入時,喚她一起吃飯。

後來阿桑的兒子還是覺得不妥,找了理由,要那女孩還是早點搬走吧。


朗朗晴天下,阿桑她形容給我聽,她說:那個女孩就站在這裡(她比畫著),對我說,阿桑,我麥離開啊,不知道何時會再見到妳。

阿桑抬起她那滿是皺紋的手,揉著眼睛,好像眼淚就要流下來的樣子。我的天啊,阿桑,妳太容易放感情了吧,這女孩不過是個相處十來天的陌生人罷了呀!


奇怪的是,我的眼眶也紅了……


又問了好幾次「呷飽沒」之後(總忘記我已經回答了),阿桑向我說了再見。



有一天,當我要離開這裡,也會到阿桑面前,跟她說:阿桑,我麥離開啊,不知道何時會再見到妳……


這個惜情的老人家,是不是也會抹著眼,熊熊麥哮……

 


人和人,在本質上,終究是要分離。有人說,會痛的不是愛,可是我想,是因為心愛,所以教人疼痛;因為美好,有時好到讓人心痛。短暫的偶遇尚且如此,更何況是我們所珍惜的人。


但是阿桑,毋通哮。


因為我很珍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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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ingletrave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